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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新家至今二十多天,

跟著我們搬過來的只有兩隻貓,
 

因為其他孩子留在家裡陪父母,

所以我們都只能睹照片思貓,

還好之前做了幾幅貓咪們的大型掛版,


現在掛在家裡,讓我們可以常常看到所有貓小孩的照片,

新家有一片大大的窗戶,只要天氣好時,陽光都會灑進屋內,

這讓兩隻貓小孩可以曬曬日光浴,這是他們在之前的家裡比較做不到的部份喔,

特愛看他們待在陽光下翻來翻去的樣子,感覺他們好像很快樂一樣,


現在的他們,成了陽光貓了,

瞧瞧他們曬太陽和睡到翻肚子的模樣,就知道他們過的有多爽快了。

當然身為他們的貓父母們,也非常快樂的看見他們現在這樣~


 
而搬到了新家後的我們,要養貓就不再有任何綁手綁腳的惱人原因了,

但這也因此讓我們更加擔心會不小心看到外頭可憐的貓咪就撿回家養,

因為我們的五隻貓,就是這樣慢慢的揀回來的,


每次在路邊看到貓咪時,都會很捨不得他們在外頭流浪受苦,

但是貓是永遠撿不玩的,所以我們告訴自己,除非看到不撿他們就會死掉的貓,

否則我們不會揀回來照顧,當然我們的五隻貓也就是在這樣差不多的情況下一一揀回來的,

現在看著他們快樂的生活,就讓我們非常的開心,
  

但為了生活品質,我們無法養太多的貓,畢竟我們著的地方不大,也非常有限,

其實更希望的是,台灣在動物保護法上能夠越來越周全,當然還有飼養動物的教育也非常重要,

在我們心裡,由衷的認為認養比購買更好,

因為生命無價,不該用買賣的方式,畢竟好多的流浪動物無家可歸,多希望他們有家可以回,

而不是被拋棄在外,想想這些流浪動物曾經也都是家裡的寶貝,

但卻因為人類的自私,或是可笑的理由,就輕易的把他們丟棄,讓他們沒有家可回,最後在外頭流浪,

因而造成了現在許許多多在街頭流浪的動物,


既然養了他們,就必須負起照顧他們一輩子的責任,我們常想,若是你把貓小孩、狗小孩當成家人,

怎能說不要就不要了呢?

因為家人不就是在困難都不會放棄嗎?


所以養動物真的要三思,

每次當曉得自己的的學生要養動物時,就會告訴他們,等你們有了經濟能力再養,

因為現在的你既沒有經濟能力(要靠父母養),將來的變數也很大(爸媽忽然不准養的時候開怎麼辦?),


這些因素常常都是在衝動之下根本不會去多想的,而是想養就養,最後造成的就是不要時就不要,

他們何其無辜啊,不能選擇誰當自己的主人,也不能選擇的要被隨便拋棄,

真的,養他們就要照顧他們一輩子,再大的困難也是,否則,就不要輕易的飼養動物,

因為那只是在輕看一個生命,只是在不尊重一個生命而已,

他們,是活生生的,不是一個物品,不是一個玩具,


  
 
 
 

而是跟我們一樣,會呼吸、有感覺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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